各有关高校党委: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部署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期全省高校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大学生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领会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为主线,围绕发挥大学生党支部功能作用、提高大学生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丰富大学生党支部工作方式载体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
二、培训对象
普通本科高校担任党支部委员或院系学生会主席、院系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副主席以上的大学生党员,共78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8月21日-25日。8月20日下午报到,26日上午离会。
四、培训地点
古田干部学院(龙岩上杭县)。
五、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等由省委教育工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予以报销。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高校党委按照本次示范培训班培训对象的要求,尽快落实参训人员(注意男女生合适比例),并于6月20日前将学员电子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学员人选经省委教育工委审核确定后,请各有关高校通知学员按照“姓名+学校”的方式加入指定班级QQ群(517413331),以便通知交流、答疑解惑。
3. 各高校组织部门应事先指导参训学员深入学习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对如何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进行深入思考。
4.学员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郑邦华,电话:0591-87871320,电子邮箱:swjygwzzc@126.com。
附件:1.高校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高校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
高校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名额 |
学 校 |
名额 |
厦门大学 |
6 |
武夷学院 |
2 |
华侨大学 |
4 |
福建警察学院 |
2 |
福州大学 |
5 |
福建江夏学院 |
2 |
福建师范大学 |
5 |
宁德师范学院 |
2 |
福建农林大学 |
5 |
福建商学院 |
1 |
福建医科大学 |
3 |
厦门医学院 |
1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3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
1 |
集美大学 |
4 |
仰恩大学 |
1 |
闽南师范大学 |
3 |
闽南理工学院 |
1 |
福建工程学院 |
3 |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
1 |
厦门理工学院 |
3 |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
1 |
泉州师范学院 |
3 |
福州理工学院 |
1 |
闽江学院 |
3 |
厦门华厦学院 |
1 |
莆田学院 |
3 |
阳光学院 |
1 |
三明学院 |
3 |
厦门工学院 |
1 |
龙岩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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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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