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省内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省内选拔赛建议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省(区、市)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能够充分展示本地区师德师风和高层次教学水平的教师参加决赛。省内选拔赛的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情况自行设定。
全国决赛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主办,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承办,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交通大学协办。拟于2024年8月举办(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全国决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决赛学科。决赛设立五个组别,分别为文科、理科、工科、医科和思想政治课专项。
(二)参赛对象。全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40周岁(含)以下青年教师(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近3学年(2021-2024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五、全国决赛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事项的全面领导,下设办公室、决赛评审委员会、决赛监督委员会和决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二)奖项设置。决赛分别面向参赛选手和单位设置相应奖项,具体如下:
个人奖: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坚持精神奖励与发展支持相结合,为所有获奖选手颁发奖杯证书,在教师职称评审中体现教育教学实绩,在相关荣誉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五一集中表彰时,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集体奖: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教师参与度高、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请各地在省内选拔赛结束后,及时将省内竞赛总结报告(附省内选拔赛PDF版通知)报送竞赛组委会,总结报告须包括省内选拔赛赛事体系和规模(参赛的高校数量和教师人数)、省内各级赛事覆盖面(参加省级及以下各级赛事的高校数量和教师人数)、本地区竞赛活动的特点和成效等,报送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举办省内选拔赛的、未报送省内竞赛总结报告的、全国决赛未按时报名和提交材料的、选送的全国决赛选手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等违反竞赛纪律的单位,不能参评优秀组织奖。
六、全国决赛的参赛和工作要求
(一)严把师德师风关。各省(区、市)应对所推荐选手的师德师风严格把关,依据参赛对象条件要求选拔优秀选手参赛。
(二)坚持“上好一门课”理念,遵循教学规律。参赛选手应深刻理解和践行“上好一门课”理念,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教学,严禁套用相同模式完成所有教学设计。各省(区、市)应对本地区参赛选手的竞赛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决赛评委会将按程序处理。
(三)严格按时间报名和报送材料。组委会将适时下发决赛补充通知,明确决赛报名审核和材料报送等具体事宜。请各省(区、市)和参赛选手严格按规定执行。未按时组队报名的,将视作集体放弃参赛资格;未按时提交竞赛材料的,将视作选手放弃参赛资格。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邮编:100865。
联系人: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作部杨康,010-68591749,E-mail:jkwwt@acftu.org.cn;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发展处鹿旭忠,010-66096546,E-mail:luxzh@moe.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