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财政金融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4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2017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3号)要求,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开展了项目建设2017年度考核评估,经网络评审、实地核查、综合评议,并按规定程序公示,现将确定的“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培育项目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和培育项目中职学校名单(见附件3)予以公布。
各重点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院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主动适应区域和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打造品牌的建设思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建设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要在政策、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院校的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 5月 15 日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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