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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课题招标立项的通知

各高校: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课题进行招标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2016年度省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招标立项课题共10项(详见附件1),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6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点课题主要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课题研究组一般应由具备省内领先水平的学术研究群体组成,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要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2.重点课题主要负责人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课题研究质量。

  三、招标文件

  1.《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课题招标立项指南》;

  2.《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课题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

  以上招标文件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学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

  3.高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须对本校所投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立项管理

  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投标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确定的课题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中标者所在学校和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重点课题原则上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2017年7月1日前结题。项目承担学校须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项目的正常进行、完成时序和研究成果质量负主要责任。

  六、材料报送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投标材料包括《投标评审书》一式7份。

  3.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4.投标材料由学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投标评审书》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提交福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5.招标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1日,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按规定报送至福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1105室,邮编:350003。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八一、林曦

  联系电话:0591-87091478、0591-87091416

  附件:1.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课题招标立项指南

      2.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课题投标评审书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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