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36号),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基本条件
(一)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大赛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针对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见附件)在职业院校、本科院校范围内开展推荐。每个单位每个赛项可推荐裁判员不超过3人,推荐监督员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1.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打开网址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帐号。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 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资源共享”栏下载。
2.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选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单位选择“福建省教育厅”)--新增--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于1月12日前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我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汇总报送;省属技工院校由省技工教育中心汇总报送;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思煌,联系电话:0591-87091243。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职成处(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fjskills@163.com。
附件: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