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做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每校限报1项),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我厅职成处,电子版发至fjzcc@163.com。
联系人:念航,电话:0591-87091358。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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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