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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认定的课程为:截至2017年7月31日,省内高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或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推荐使用的3家在线教育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等为重点。支持省内高校在国际知名课程平台开设的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慕课申报认定。各高校要重点推荐由名师主讲,特色鲜明、共享度高的优质课程参与认定。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申报认定范围。

  二、课程要求

  申报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课程,要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相关推荐要求解释如下:

  1.课程应经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或联盟推荐的3家在线教育平台认证上线,完成至少两期教学活动。

  2.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有效选用的高校不少于5所、有效校外在线学习并通过考试人数累计不少于5000人,线上线下应用结合效果较好,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和推荐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

  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其他本科高校实行网下向我厅申报,由我厅择优统筹推荐(相关材料可从教育部高教司网页下载)。

  (二)申报组织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高校于2017年8月16日前,将《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7年)》《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年)》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至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fjmooc@163.com。

  联系人: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秘书处,范新民、刘炳灿、黄萍;电话:0591-87241706、83405956;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田家炳楼5层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秘书处(邮编:35000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3.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7年)

      4.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年)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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