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本科院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承办技能大赛的筹备与实施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编制了《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院校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院校工作要求
一、赛前准备工作
1.成立赛项执委会。成立由院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赛项执委会,编制周密完善的赛事组织方案,设置宣传组、现场组、后勤保障组等职能小组。确定一名专门联络人,方便组委会办公室与承办院校联系。
2.编制竞赛规程。组织专门团队按照近年国赛、省赛软硬件环境和技术要求,结合本校设施设备情况,按照规程范本(范本可在www.fjzyjy.com下载)编制赛项竞赛规程初稿,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后正式发布。
3.准备赛场。根据预报名情况及赛项规程要求,提供比赛场地。对比赛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数量充足,性能完好,满足比赛要求,并配有备用设备。赛项赛场应安装监控全程录制并实况转播竞赛画面。
4.编制工作预案。编制车辆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火灾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电力供应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多个预案。对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事先演练,确保赛项顺利进行。
5.编制竞赛指南。根据正式报名情况,在指定时间内上交《竞赛指南》(参考提纲可在www.fjzyjy.com下载)电子稿,待审核通过后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格式印制《竞赛指南》和选手、评委、工作人员胸牌等证件,并于参赛报到时发至各参赛单位和有关人员。
6.宣传工作。成立宣传报道工作组,编制赛项宣传方案,并于赛前将方案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安排专人主动联系省、市、县各有关媒体,落实宣传日程和内容。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大赛,为赛项的成功举办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7.校企合作。积极邀请有关行业企业代表现场观摩比赛,促进行业企业了解大赛。根据《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企业合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职技赛组办〔2014〕5号),自行联系和实施校企合作,积极创新合作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有关接待、项目介绍、有序观摩的预案,对有意向现场签约选手或进行订单培养的企业,提前协调布置相关工作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8.工作人员培训。根据办赛方案,对每个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赛前培训,尤其是对现场竞赛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培训,做到参与大赛的工作人员都熟悉整个赛事日程,明确各自分工内容,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9.赛项说明会。各赛项可按需在赛前举办说明会,对竞赛相关事宜及技术标准进行解释、答疑,同时安排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熟悉比赛设备。赛项说明会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与赛点院校共同组织。
二、比赛期间工作
1.接待工作。统一安排裁判员、仲裁员、监督员和各代表队参赛人员的赛期食宿、交通,确保住宿环境舒适、安全和出行交通便利,并在报到的第一时间提供大赛指南,提醒并告知各相关会议及比赛时间、地点。部分裁判员的行程在报到前一天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知承办院校,所有竞赛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询问裁判员信息。裁判员等专家和竞赛技术人员与参赛队不入住同一酒店。
2.组织参赛队领队会议。在各参赛队报到后、竞赛开始前,由承办院校组织召开各参赛队领队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裁判长介绍竞赛规则,解答各参赛队疑问;承办院校负责人介绍赛事后勤服务方面工作和相关注意事项;赛项监督员重申竞赛纪律。
3.安排选手熟悉场地。在不影响正常比赛的前提下,承办院校应安排参赛选手在规定时段熟悉场地。
4.竞赛场地设备检查。赛点院校应配合裁判长及裁判、监督仲裁人员检查竞赛场地、设备和耗材等,核对设备编号,随后封闭赛场。
5.赛事服务工作。赛点院校负责组织赛事工作人员做好报到、引导、检录、现场技术保障等赛务工作。抽签、换号、成绩统计等保密工作环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的监督员负责。
6.赛事后勤保障。提供后勤保障的相关部门人员到位,确保竞赛过程中赛场安全(含赛场警戒、供电保障和消防安全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医疗保障等,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7.开放办赛促进交流。各赛项的技术体验、研讨交流、展示活动于赛场同地、同期举行;在不影响竞赛公平的前提下尽量多地开放竞赛现场,组织参赛学校和社会各界人士有序参观。
8.合理安排其他同期活动。在比赛期间,采用多种形式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如校企合作成果展示,相关企业在赛点相关场所开辟实践教学物品陈列、教学演示、操作体验等;教师教学成果展示,体现相应专业最新课程改革成效的教学软件、教学设计、教学设备能;学生技能作品、创意作品的展示;邀请行业、企业专家作专题报告,介绍行业、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9.赛事全过程宣传。联系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大赛概况、进展情况、主题活动、获奖选手、合作企业、重要动态等进行宣传报道;开设校园专题网站进行网络宣传;采集视、音频资料,制作赛项宣传短片,多途径全方位地进行宣传报道。
10.竞赛作品公示。承办院校应配合公示竞赛作品。其中,作品评判赛项于赛后公示竞赛作品,过程评判赛项应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
11.赛项总结会。承办院校召集赛项总结会,赛项裁判组对竞赛进行点评。
12.竞赛成绩公示。各赛项评判、检测和成绩统计完成后,承办院校指派专人负责将比赛成绩录入网上竞赛管理系统,并公示。最终奖次以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三、赛后相关工作
由承办院校对本赛点组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
1.赛项相关材料存档与提交。赛项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与材料(如各类工作表格、赛场监控、选手作品等)应统一汇总整理并保存3个月,以备查。同时提交5本赛项指南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存档。
2.整理上报赛项宣传资料。汇总整理赛项比赛图片、视频、宣传册、地方媒体相关报道等资料电子材料统一提交组委会办公室存档,同时于赛后15天内报送《校企合作宣传情况表》(见附件1)。
3.撰写总结报告并推荐优秀工作者和贡献奖单位。承办院校对赛项承办工作全程及相关经验进行总结,总结应紧扣赛项组织及服务保障(参考提纲见附件2,并于赛项闭赛15日内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优秀工作者和贡献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