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师云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和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本科高校、行业企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8号),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等,现将确定的首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培育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项目的现有建设基础,分为A、B两类进行培育,省级财政给予不同的经费支持。各地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政策、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培育建设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各培育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闽教职成〔2015〕33号、闽教职成〔2015〕38号文件要求,研究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并填报《项目建设任务》(见附件2、3),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并于9月15日前报送我厅。

  三、项目建设期原则上3年,建设期内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项目单位每年年底要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厅。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或职教集团。

  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

  附件:

       1.福建省首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培育建设项目名单

     2.福建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

     3.福建省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相关链接:
  2020-09-11
实训基地 甄选模板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
AI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