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行业、企业,有关本科高校,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关于申报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8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职教集团和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意义和要求,厘清建设思路,指导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决定举办培育建设项目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高职院校校(院)长、省属中职学校校长,每校限1人;
2.有申报意愿的本科高校相关处室负责人,每校限1人;
3.有申报意愿的行业协会、企业项目负责人,每个单位限1人;
4.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领导,职成科(处)长、高教科(处)长。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8:00开始,会期1天。
培训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2楼2018多功能教室(地址: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联系人:吴煜,联系电话:13959193466)。
请在榕参加培训人员于3月31日上午7:45前直接到培训地点报到。
因住宿条件限制,建议外地参加培训人员自行选择附近酒店入住。确需入住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训楼的(须安排2人入住标间),请自带洗漱用品于3月30日下午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训楼1楼总台(联系电话:0591-23537991;后勤管理处联系人:黄鹤良,联系电话:13860665775)报到。
三、其它事项
1.请参训单位于3月17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回执附后)电子版报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电子邮箱:932802413@qq.com;联系人:林媛,办公电话:0591-23510002,传真:0591-23510002,手机:14759153710)。
2.培训工作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厅职成处(联系人:念航,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3.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职教集团和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专题培训班参训回执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