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委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支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分银行建设和试点工作是为建立学习者个人终身学习档案、构建面向全省终身教育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证、管理与服务体系。学分银行试点工作由我厅组织实施,具体运行与管理委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承担。
二、依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福建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面向全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要根据终身教育服务中心建设需要,整合校内资源(包括机构、人员、场地等),切实做好机构设置与建设工作。
三、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要依托“福建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搭建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平台,做好平台的基础建设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制定学分银行建设方案和开展试点工作,要密切与各高等学校等办学机构合作,加强学分银行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功能,更好地服务终身学习。
四、各高等学校及其他办学机构可通过合作(联盟)方式参与学分银行试点建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学分积累及转换相关办法。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可依托当地电大开展学分银行试点工作。
五、学分银行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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