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及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增强学生管理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高校学生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1日,20日(星期六)下午报到。
(二)地点: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地址:福州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路线安排:长乐客运站或长乐城南客运站可乘长乐公交2、3、10路车到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站下车;福州火车南站乘坐公交601路至长乐终点站,转乘公交3路至学校;福州火车北站乘坐公交K2线至白湖亭枢纽站,转乘“外语外贸”长途车至学校;自行驾车者可在沈海高速营前出口下高速,沿途按学校设置的户外指示牌行驶抵达学校。
二、参训对象
各高校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1名。
三、培训内容
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学历管理业务及平台技术操作培训,分析解读学生管理工作典型案例。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专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由我厅承担,参训人员差旅住宿费由派出学校负责;
(二)请各高校于5月11日前,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并填写回执单报送我厅学生工作处(邮箱:jytxsc@126.com)。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黄婷婷,电话:0591-87091485;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联系人:高旭。
附件:培训会回执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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