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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要求,为做好2015-2016学年我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三、报送方式

  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方式。

  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2016年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四、报送时间

  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

  各高校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不能按规定要求报送的学校,将限制其申报实验室或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的资格。

  各高校应于2016年9月9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学校、部门、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传真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glk@fzu.edu.cn。

  联系人: 骆志宏,联系电话:0591-2286649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邮政编码:350116。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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