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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职业教育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的通知

有关职业院校:
  现将2022年职业教育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予以公布,请各职业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青教职〔2020〕18号)的要求,总结巩固试点经验,扎实做好试点工作,为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pic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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