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经南昌大学共青学院申请,并经江西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察和评议,我厅拟于近期报请江西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提出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转设为共青学院(民办)的申请。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江西省教育厅反映。有关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0;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基本办学条件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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