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将以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安徽金寨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六安应用科技职业学院报请省政府审批。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1月8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ahsjytfgc@163.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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