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职成〔2024〕69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
(学科)工作室中期工作调整及中期
工作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海南艺术职业学院、海口旅游职业学院:
根据《海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学科工作室建设方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轮专业(学科)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厅拟于近期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工作室中期调整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承办校及工作室主持人调整
工作室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工作室名义(由承办校代章)行文上报申请变更。
(一)原工作室承办校因布局调整不再隶属中等职业学校序列。工作室主持人经与成员协商后,提出新任承办校及新任主持人建议。
(二)工作室主持人因人事变动调整。工作室主持人岗位调整后,如确因工作任务繁重不再适宜担任主持人工作,可提出不再担任主持人申请并提出新任主持人人选建议。如岗位变更后考虑工作便利,也可与原工作室承办校协商一致后,提出变更工作室承办校建议。
(三)工作室成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临近退休或其他不再适宜承担工作室任务。由工作室主持人提出工作室成员增减变更建议。
(四)工作室任务目标变更。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有客观存在难以实现的工作室任务目标,由工作室主持人与成员协商后提出调整需求。
二、工作室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时间
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内容
各工作室对照立项申报书撰写的工作室中期建设目标,以及2024年工作计划,对本工作室近2年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待查。
(三)中期检查报告
各工作室对开展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从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取得成效、经费使用等多个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中期工作报告(3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和汇报PPT。
三、工作要求
请各工作室于10月30日前将工作室调整申请和中期工作报告发送至邮箱zchcl@163.com。
联系人:韩 超,联系电话:65239391。
附件: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轮专业(学科)工作室中期工作报告(模板)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
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轮专业(学科)
工作室中期工作报告(模板)
(3000字左右)
一、基本情况
列举工作室成员基本情况、全省中职学校本专业教师相关情况和学生情况。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室两年来开展的教科研、培训等工作情况。
三、标志性成果
工作室两年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和成员奖惩情况。
四、经费使用情况
工作室经费下达和具体使用及支出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说明)
六、下一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