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21〕22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现将57所高校、陕西高等教育学会、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上报的349个项目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2日,共10天。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对于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内容有异议,可依申请查阅申报资料。
联系人:马飞跃
电话:029-8866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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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