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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转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招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录要求
      (一)各高校要广泛宣传教育部、我省及有关高校的招收政策,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推荐本校思政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名,并严格做好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学校学生(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省委教育工委将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二)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本着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原则,从2020年起,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和院系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此专项计划报考。
      (三)我省具有招生资格的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安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要及时制定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尽快通过学校官网等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委教育工委备案。4所高校要加强复试工作,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核通过后公布。复试工作由各招生高校和省委教育工委共同组织,复试时间、地点须提前报省委教育工委。在正式录取前,须再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拟录取名单经省委教育工委审核备案,并报教育部思政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四)各招生高校对报考此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其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二、资格复审安排和要求
      省委教育工委对各高校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复审,请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将本校所有报考人员资料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在报送《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还须提供本校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意见的正式公文。
      联系人:魏星  杨光(省委教育工委学工部)
      电话:029-88668879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办公楼710房间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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