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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陕西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不断加强我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3年省委教育工委在全省高校继续开展了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学校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选、结果公示和工委研究等程序,遴选产生了2023年度陕西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
      精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后进行结项验收。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立项1年后进行结题验收。
      二、过程管理
      (一)省委教育工委对入选项目和课题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以专家指导、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和课题的过程和质量管理。
      (二)获批立项的项目(课题)名称、主持人、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内容将作为项目(课题)结题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课题),可延期1年再进行验收,同一项目(课题)最多只能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予以撤项。为提高结题(项)率,从2022年起,3年内累计有2个及以上的课题申请延期的学校,下一次申报限额相应核减1个;2年内累计有1个及以上的项目申请延期的学校,取消下一次申报资格。验收未通过或申请延期的项目(课题),主持人下一次不能申报新项目(课题)。
      三、成果管理
      项目(课题)主持人及其成员取得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均纳入研究成果管理,成果形式不限于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著教材、规章制度、精品课程、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成果形式为期刊论文的,不得发表在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或“黑名单”期刊目录。鼓励在高水平刊物发表研究成果,发表在《高校辅导员》的论文按照核心期刊予以认定。凡正式出版的研究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2023年度陕西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研究课题)成果”等字样,如未按规定标注的,验收时不予认定。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高校要将立项项目和课题作为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队伍职称评聘成果统计范围,加强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和课题进展情况并督促推进。要参照同级别课题,落实必要经费保障。
      (二)认真培育建设。项目和课题主持人要按照立项《申报书》约定内容,扎实推进项目和课题实施、完善优化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三)推广建设成果。各高校要搭建交流平台,鼓励项目主持人将研究成果资源共享,实现精品项目在校内可示范、可推广。省委教育工委也将通过业务培训、分享会等形式对精品项目的建设成效进行推广。
      联系人:魏星杨光      
      
电话:029-88668879
      电子邮箱:gjgwxgb@126.com

      附件:
      1.  2023年度陕西高校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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