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整合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巩固中职基础性地位,引领推动全省中职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中职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我省中职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到2023年,建设60所左右类型特征鲜明的优秀学校和230个左右优质专业。
二、申报范围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项目类别
(一)优秀学校项目。遴选60所左右中职学校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水平分为A、B、C三类,建设期均为3年。其中,技工学校10所,由人社部门单独推荐。
(二)优质专业项目。遴选230个左右中职专业作为优质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其中,技工学校专业30个左右,由人社部门单独推荐。
项目建设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
四、申报条件
(一)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大,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近三年年均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不少于1200人(对艺术、体育类学校不做要求,申报优质专业的学校适当放宽);牵头或者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近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不低于95%;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和技术服务,效果良好。
(二)办学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专任教师数量、生师比等)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
(三)近3年学校在师德师风、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
(四)申报优秀学校在满足(一)(二)(三)情况下,且需取得以下4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
1.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并通过验收(含辽宁省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校);
2.近两届(2018年、2020年)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如设有特等奖,则须获得一等奖);独立主编或第一主编的教材入选“十二五”“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获得省级优秀教材奖;获批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3.近3年学校或学校师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部门表彰;或工作经验被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通过转发文件、印发简报等方式予以肯定推广;
4.承担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
5.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明显,育人质量优(仅包括全国或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组建学校,成立产业学院或引企驻校,“订单定向定制”班,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6.近3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全省中职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一等奖);
7.近3年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省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省级名师、专业带头人、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比赛一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比赛获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获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8.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三年连续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五)申报优质专业须在满足(一)(二)(三)后,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4项:
1.专业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贯彻执行国家中职专业教学标准,积极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与相关的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2.本专业连续招生3年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00人以上,至少有1届毕业生(涉农、艺术等专业适当放宽);
3.本专业近3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不低于95%;
4.本专业参与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或已获批辽宁省“订单定制定向”培养模式示范专业。技工院校申报专业应已纳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本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
5.本专业承担省级及以上现代学徒制试点。技工院校申报专业应已与企业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
6.本专业建有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或生产性实训基地;
7.近3年本专业学生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大赛获奖;本专业教师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比赛一等奖或全国比赛获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比赛获奖。
五、重点建设任务
(一)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办学治校各个方面和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构建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水平。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推进“三全育人”。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创新思政教育模式,打造思想政治示范课堂、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形成课程思政教育典型案例。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教师培训,创建名班主任工作室,校企共建德育实践基地,形成德育特色案例。提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水平,形成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投入保障制度,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强化学生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持续开展“文明风采”活动,引导学生自觉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精神,加强与规模以上企业、龙头企业、优质企业深度合作,探索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企业要素参与中职教育的机制与途径。全面推行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联盟、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协同开发岗位规范、教学资源,开展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探索职教集团实体化运行模式。校企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改革、师生实践锻炼、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构建企业全面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育人机制。
(四)深入实施“三教”改革。建立教师多元成长的考评激励机制和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计划,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名师工作室。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与流动站,“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80%以上。建立健全教材内部管理制度,对接主流生产技术,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编写反映自身特色的校本专业教材。实施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模式,探索基于教学团队的分工协作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打造“兴辽金课”和“课堂革命”典型案例。
(五)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围绕产业优化专业结构,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建设一批高度对接产业的高水平优质专业。围绕“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将岗位标准、大赛内容、“1+X”证书标准有机融入专业课程,形成专业课程体系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开发适应新课程体系的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打造“教学”与“培训服务”一体化的课程资源库。强化专业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专业教师理解课程内涵、开展课程规划、组织课程开发、实施课程管理和评价、推进课程整合的能力。深化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常态化开展专业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积极探索并实施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式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健全内部治理体系,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学校制度,以质量文化为引领推进教学诊改,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多元参与的治理主体,吸纳行业、企业、社会、政府等其他主体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协作、开放的治理结构,将治理意识渗透到学校人才培养的各环节。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推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与专业群发展相适应的系(部)管理架构和工作机制,扩大专业系(部)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七)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数字职教”建设的若干意见》,整体规划校园信息化建设,系统设计学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系统连通、数据融合共享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常态化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建立专业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提升教职工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深入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八)提升社会服务水平。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贯彻《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社会培训职能的指导意见》,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服务技能社会建设,实现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主动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参与或与行业企业共建应用推广服务平台、公共实训平台、名师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术技能积累与推广平台。面向行业企业员工技术升级,开展新技术、新知识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或培训,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设具有职教特色的继续教育基地、网络课程,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强化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带动帮扶学校办学质量显著提升。
(九)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交流合作,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有一所稳定的境外合作学校或一个境外合作办学项目。参与开发国际通用的专业教学标准或课程体系,推出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或教学资源。建设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提升教学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探索建立援助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渠道和模式。
(十)自选特色项目。立足学校自身特点和优势,在服务“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自行确定特色建设项目,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打造学校品牌。
六、申报程序
(一)学校申报。申报优秀学校项目的学校,必须同时申报2-3个优质专业;只申报优质专业项目的学校,限申报2个优质专业(专业按照优先级别进行排序)。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优秀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申报书》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并登录辽宁省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http://zypt.lnve.net/mvsy,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填报数据。
(二)主管部门推荐。各申报学校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同意推荐的加盖公章,完成平台确认及材料提交工作。
技工学校由人社部门参照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单位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要给予业务指导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筹省以上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各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资金奖补支持。
2.各申报学校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主管部门对各校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依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如存在伪报、瞒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该校三年内评优评先及项目申报资格。
3.各申报学校于9月16日至9月30日登陆项目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各校及各市级的帐户信息于9月16日前发送到各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于10月14日前完成平台推荐确认。同时,将学校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以及市级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10月14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件名请标注为“学校全称+申报材料”。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彬彬,高红梅:电话:024-86896980,86895331
邮箱:lnzcc605@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项目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王嘉
电话:0411-84835156
附件:
1. 辽宁省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辽宁省优秀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申报书
3.辽宁省优质中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4.各市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