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部署要求,提高我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经研究,省教育厅拟组建辽宁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现就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与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性质与组织架构
辽宁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专家组织。承担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咨询、研究、评估、指导、宣教等工作职能。
根据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需求,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组、政策与规划组、融合与创新应用组、安全与保障组,各组由组长、副组长、委员、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学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信息化领域资深专家构成。
二、专家委员会职责
1.深入研究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就我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调研并提出建议。
2.协助省教育厅做好国内外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全局性、关键性问题跟踪和研究,对我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标准等提出和建议。
3.为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专家咨询、指导、评估与验收等服务。协助省教育厅做好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监测评估工作。
4.积极开展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实践工作,探索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新模式,形成一批可操作、可示范、应用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
5.做好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宣传、推广工作。编制并发布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年度报告;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我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成效。
三、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基本要求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严谨、敢于承担责任。
3.专业能力过硬,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网络安全和教育信息化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4.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网络安全和教育信息化的政策及标准规范、掌握国内外动态,熟悉网络安全和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域的技术、经济、法律和管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院士年龄不限),能够保证时间参加委员会的工作。
四、推荐与遴选办法
专家委员会成员遴选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级审定程序进行。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填写《辽宁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申报时,必须明确填写专家组类别等信息,提供研究与实践工作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填写《辽宁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推荐汇总表》(附件2),按照名额推荐专家参加省级遴选。各市教育局推荐名额为沈阳市、大连市各5人,其他城市3人;高等学校推荐名额为大连理工大学和东北大学3人,其他本科高校2人、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1人;省直有关部门2人,相关网信企业1人。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遴选、评审、公示等过程文件。
3.省级审定。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专家委员会成员。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工作。
2.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禁学术不端、填报不实等问题。
3.规范报送。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各一式两份)邮寄至东北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东北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办公室 刘怡文
电话:13504945371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与信息化建设处 杨帆
电话:18040030086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东北大学130#信箱
邮编:110819
电子邮箱:kjc2.sjyt@ln.gov.cn
附件:1.辽宁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2.辽宁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