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选培育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2〕130号)安排,进一步做好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高校重点推荐智能美育教学、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个类别的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有关要求与教育部文件(附件3)一致。
二、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事业单位,省内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前期已经申报过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建设项目的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三、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事业单位,省内高校于2022年10月21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单位名称-2022年教育信息化共同体项目”字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电化教育馆,王馨,13704035278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杨帆、赵炜浓,024-86902301
电子邮箱:kjc2.sjyt@ln.gov.cn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辽宁省电化教育馆教研部(沈阳师范大学信息技术楼610室)
附件:1.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
2.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
3.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选培育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