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厅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君正书记对全区教育工作的批示、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批示和在《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情况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坚持依法治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西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刻领会依法治教对实施依法治藏战略的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统筹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级理论中心组、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全过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教师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印发教育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2022年底区(中)直单位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中,教育厅在63家区(中)直单位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二)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区实施方案、分工方案中本部门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本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宪法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厅3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通过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系统参加日常教育培训。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厅对涉及的权责清单进行了逐一核对、全量完善。区教育厅权责清单共有50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高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细化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教育实际,制定2022年3项随机抽查事项,牵头发起抽查计划1项,即:“民办学校办学活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完成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存量清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持续压减学科类培训已实现注销清零;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完成“回头看”工作排查。做好地方性法规修订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计划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纳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自治区“一网通办”事项管理平台,按照《C0109.2-201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要求的要素规范标准,准确完成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设定依据、办理流程等要素信息标注。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平均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承诺时限压缩比例46.90。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制定公布教育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除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国家正在制定统一电子证照标准的除外,基本实现网上全程办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驻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中考、高考成绩查询对接到西藏政务服务网、西藏政务服务APP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现考生和家长多渠道在线查询,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加快实现“一网通办”。 区教育厅政务服务事项48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39.90。
二是坚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依法治教落实到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中,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法制框架内的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开展非法招生、非法宣传、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印发《关于落实检察建议加强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选聘公检法司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行动计划,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开展“宪法晨读”“国旗下的宪法宣讲”等活动。在2022年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中,我区4名同学获得演讲比赛三等奖,4名学生荣获知识竞赛团体三等奖。在全区七市(地)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在西藏民族大学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法治实践活动。2022年底在区(中)直单位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中,教育厅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是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举行新任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教育厅党组主要领导以“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为题,为全体干部职工做专题辅导报告。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业务及民法典讲座等各种培训。邀请专家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辅导。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组织教师参加依法治教专题培训班和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内容,提高教师法律素养和依法执教的能力水平。
四是坚持紧盯重点对象开展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好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高等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法治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高校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紧盯青少年这一重点普法对象,构建课堂与网络相结合、专项与日常相结合,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全方位法治教育体系,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全区七市(地)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在西藏民族大学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行动计划,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开展“宪法晨读”“国旗下的宪法宣讲”等活动。
五是坚持促进德治与法治同向同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开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专题教育。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和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活动,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国情怀教育,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营造守法诚信的校园环境。始终坚持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统筹稳定安全、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深化应急处突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稳定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在全国民族地区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率先推进高中阶段三科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守牢课堂主阵地,占领网络新阵地。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做好校园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和谐稳定。
六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1件;我厅与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签订《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战略合作协议》,采用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对培训预收费实行监管。全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完成资金监管57所,预收费纳入银行监管进度达100%;配合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做好科技类、文化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指导意见,明确不同类别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人员、场地、审批登记等要求;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招生、“套路贷”、“校园贷”、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公布校园欺凌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净化未成年学生成长环境。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等情况
一是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修订教育厅党组工作规则、教育厅工作规则等决策规范, “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建立健全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试行)》,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部门、标准和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所有执法案件都必须经过法规处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同时,及时归纳整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执法水平。2022年,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查,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168份;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或事实行为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46份。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教育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为核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档案管理和双随机抽查等制度为配套的制度体系,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等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权范围、种类、幅度。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双公示”工作,结合教育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了教育厅2022年版“双公示”目录共27项,包括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3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调整法律设定依据,并将调整完善后的“双公示”目录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我厅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自治区教育厅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对照依法治藏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育执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组书记和厅长任组长的教育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自觉把依法治教工作放在依法治藏大局中研究思考、谋划推动,将教育法治建设与教育稳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修订教育厅党组工作规则、教育厅工作规则等决策规范, “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化党建工作标准化模式,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管理、服务和指导,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调整完善教育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教育领域依法行政的实施与监督机制,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将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进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依法治藏工作。二是全面依法履职。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主力军。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把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四是促进依法决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构建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