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3〕4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二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市、各院校推荐申报,我厅组织专家遴选,拟确定30个项目为第二批市域产教联合体、35个项目为第二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遴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51793802,传真:0531—51793805。
附件: 第二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名单.docx
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