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陕西警察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4〕10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陕西警察学院的函》(陕政函〔2023〕8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陕西警察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1013819;同时撤销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陕西警察学院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治安学、侦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法学等5个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公安类专业主体地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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