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已受理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申请撤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举办者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云教民办〔2013〕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决定撤销事项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
听取对撤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举办者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云教民办〔2013〕13号)有关意见。
二、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时间:15:00
地点:省教育厅7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的姓名
听证主持人:叶家鸿
记录员:张德利
四、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三)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四)遵守听证纪律,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
(五)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参加人员核对笔录并签字。
五、经办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询问,有权就听证事项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等作出陈述和说明。
(二)遵守听证纪律。
六、注意事项
(一)请当事人届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当事人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会前向听证机关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时间。
(三)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请事先告知省教育厅联系人。届时请准时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会联系人:牛学峰 那满丁,联系方式:0871-65093852。
七、本听证通知书同时在本厅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