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职五年制新增专业备案及招生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各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同意新增五年制专业及联合办学备案情况予以公布,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同意新增及联合办学的40家高职院校276个五年制高职专业(见附件1),自2023年起可按照要求开展招生,其专业名称、衔接中职专业名称、联合办学中职学校等须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未经备案的五年制新增专业及联合办学,均不得安排招生。
二、本次共撤销7家学校的27个五年制专业(附件2),自2023年起不得再开展任何形式的五年制招生及联合办学,联合办学中职学校也不得再以该专业联合办学名义开展招生宣传。
三、各高职院校、联合办学中职学校要认真修订完善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五年一贯制教学的有序链接和贯通。要严格规范招生办学管理,认真执行五年制中高职教育学籍分段管理要求和学费、学生资助有关规定。要积极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四、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当地职业院校联合办学行为的监管,严格按照“学籍跟着学生走”要求加强联合办学学生学籍管理。要督促职业院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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