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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深化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省教育厅拟组建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为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成员8-12人,专家库成员若干。

二、推荐范围与数量

(一)推荐对象:各级教育部门(含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教研机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中从事教师培养、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数量:州市教育体育局及所辖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各推荐1人。职业院校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专业大类进行推荐,每校每个专业大类推荐人选总数不超过3人(其中行业企业人选由学校牵头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

三、推荐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公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无学术道德问题、行业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长期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或教师发展、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三)教育部门(含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教研机构)推荐人选应具有从事10年及以上职业教育管理经验;行业企业推荐人选应在本专业领域和行业内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在教育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院校推荐人应从事10年及以上“双教师培养、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专家委员会评审工作的时间。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本人申请,填写《云南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人员申请表》(附件),同时附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出版刊物、实践经验等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综合申请人员的业绩情况,认真审查并择优推荐。

(三)审核。省教育厅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委员会人选及专家库名单。

(四)公示。将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布。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人员师德师风、申请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二)委员会成员及专家库采用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情况,适时调整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人员申请表》和《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Word格式文件和加盖推荐部门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 系 人:浦艳吉、李成俊

联系电话:0871-65120307

电子邮箱:68403747@qq.com

附件:

1.  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人员申请表

2.  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专家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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