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有序开展,加强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前期需求调研基础上,我委确定了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现就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天津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拟开设12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各项目要求如下。
(一)课程实施能力提升(01)。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标准体系开发、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等。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02)。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项目实操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数字素养能力提升、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教学过程大数据收集方法、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
(三)岗课赛证综合育人(“1+X”证书制度实施)能力提升(03)。培训对象为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采取联合研发、合作培训、岗位实践等方式,开展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研修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标准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专业课程融合,模块化教学方式方法,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培养课程考核评价改革等。
(四)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04)。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特别是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专任教师和高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研修、专题研修和德育研学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培训,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2周(80学时),分阶段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三科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中职数学等7门公共基础课,高职英语、信息技术等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
(五)海河名师访学(05)。遴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采用在天津市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双高”校等优质学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名校建立导师库,通过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双向选择到导师所在单位进行时长不少于6个月访学,其中导师指导不少于96学时。访学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课程开发与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等。
(六)海河名校长(书记)培育(06)。遴选职业院校校长(书记)参加培训,通过集中研修、跟岗研修、考察交流、在线研讨、返岗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育,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其中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2周(80学时)。内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1+X证书制度、“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产教融合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等。
(七)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07)。遴选职业院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或全国名师名匠培养对象,组建“双师型”名师(名匠)工作室或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定期团队研修、项目研究、行动学习等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分阶段研修,其中每名成员每年完成累计不少于80学时的线下研修。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等;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技能传承、积累与开发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
(八)培训者团队建设(08)。培训对象为承担2024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类和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通过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培训管理团队,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2个月,其中集中研修不少于2周(80学时)培训。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基地建设、培训方案开发与设计、培训方案诊断、需求分析方法、模块化培训课程设计、绩效考核评估等。
(九)教师企业实践(09)。选派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采用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研发项目、兼职任职等方式,开展累计不少于8周(320学时)集中跟岗锻炼,可分阶段进行。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十)产业导师特聘(10)。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承担不少于80学时/学期的教学工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
(十一)鲁班工坊建设能力提升(11)。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高校遴选参与鲁班工坊建设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2周的集中培训(8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内容主要包括“中文+职业技能”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EPIP工程实践创新项目教学模式实施,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教材、课程教学方案等开发等。
(十二)教学管理者关键办学能力提升(12)。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教学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采取集中研修、现场学习、案例分享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1周(40学时)的集中培训,分阶段进行。内容主要对接落实部市共建协议和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重点任务,提升教学管理者在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关键能力。
二、申报条件
2024年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继续采用申报评审制,由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企业提出申请,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如下。
(一)申报教师培训类项目(01、02、03、04、06、08、11、12)的单位,应是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以及我市优质培训基地。
(二)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09)的单位,一般应为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并且要求具有对外培训资质,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条件、队伍建设等能够满足培训项目要求。
(三)申报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07)的单位,应是我市“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由职业院校推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全国名师名匠培养对象申报,组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或技术技艺创新平台。已经是培育团队和市级、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申报海河名师访学研修项目(05)的单位,应是我市在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成绩较为突出,教学科研成果丰富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由以上具有资质的单位推荐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教研科研成果丰富的教师申报访学导师。海河名师访学导师需要通过所在单位党委进行师德师风审查。
三、项目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含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经费标准按照培训(含企业实践)类人均550元/天;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中名师工作坊与技术技艺创新平台按照每个团队5万元/年予以支持;海河名师访学研修项目给予每位访学教师1万元支持;产业导师特聘岗项目按照每年每岗1万元进行补贴。
四、申报要求
(一)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工作,各培训项目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把“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作为培训重点内容。
(二)各培训承担单位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建设培训数字化资源,强化集中培训前线上培训的引导作用。加强培训过程生成性资源建设,60%以上的培训课程需形成数字化资源,促进教师返岗持续学习。
(三)项目实施强化成果导向,各培训承担单位要加强训中训后成果转化指导,推行分阶段培训。为解决工学矛盾,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网络课、直播课形式在学期中进行基本理论的教学,假期线下集中研讨、项目实做等形式进行成果呈现,再通过返岗实践指导学员进行行为转化。
(四)各培训申报单位都要充分进行需求调查分析,根据教师需求设置培训模块与培训课程,强化培训模块之间的衔接与整合,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项目化、任务化学习。
五、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各项目申报书统称,以下同),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将《申报书》上传至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纸质《申报书》或申报表(附件2、3、4、5、6)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寄送至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培项目办(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或申报表电子版(“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命名)、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8)(excel文档,“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以基地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tjzjszpx@126.com。
申报教师培训类项目(01、02、03、04、06、08、11、12)填写《天津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5个项目(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除外)。
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09)填写《天津市2024年度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3)。本项目可根据承担专业情况选择部分专业进行申报,培训内容要有分专业的安排。
申报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07)填写《天津市2024年度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4)。名师工作室和技术技艺创新平台每校各限报1个。2023年经认定入选国家级和市级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9名名师和名匠培养对象需填报相关申报表,不占用申报限额。
申报海河名师访学研修导师项目(05)填写《天津市2024年度海河名师访学研修导师推荐表》(附件5)。
申报产业导师特聘项目(10)填写《天津市2024年度产业导师特聘登记表》(附件6)。
(二)项目评审
市教委组织(由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助)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1.天津市教委
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王丽楠;联系电话:022-83215136
教 师 处 联系人:张作怀;联系电话:022-83215127
2.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媛、孟金梅;联系电话13821246225,022-2811289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西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项目办(邮编:300222)
附件:1.天津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表
2.天津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3.天津市2024年度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4.天津市2024年度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
5.天津市2024年度海河名师访学研修导师推荐表
6.天津市2024年度产业导师特聘登记表
7.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项目基地申报汇总表
8.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海河名师访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4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