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市教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中期绩效评价方案》,经院校自评和专家综合评议,2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中评价结果A档4所,B档9所,C档6所,D档1所,20所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立项建设单位中评价结果A档4所,B档7所,C档9所(详见附件)。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存有异议,请与市教委职业教育处联系。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王丽楠(高职),83215136;
耿昊伟(中职),83215139。
附件: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 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