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近日,鹿邑县教体局出台了《鹿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乡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信息化设备管理,以县、乡、校培训先行为依托,强力推进课堂教学普及应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并把学校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目标考评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各种信息化教学设备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信息化工作管理员职责、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考评细则等;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制订信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
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配备各类专(兼)职信息化工作管理员,包括多媒体设备管理员、校园网络管理员、教学平台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信息化工作月报员等,负责信息化教学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工作。教体局信息化工作推进办公室对各乡校、局直各学校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建设一支稳定的信息技术骨干队伍。
四是强化设施管理。将信息化教学设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做好登记、使用、维护记录。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震、防尘、防静电等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做好防毒、防黄、防黑、防系统漏洞、防各种有害信息等工作。设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是强化教师培训。采取县、乡、校三级培训方式,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教体局对各中心校(局直学校)、中心校对所辖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培训,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全体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六是强化普及应用。各学校要强化信息化设备使用率,按照“人人会、堂堂用”的原则,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的教师要求达到全部会使用“班班通”信息化设备。“班班通”信息化设备使用率、电子备课率2016年上学期要达到总课时的70%,从2016年下学期开始达到100%以上。教师运用信息化设备及资源上课、备课要做到“四有”:教案上有体现,课堂上有应用、使用簿上有记录、电脑上有存储。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优质课评比活动,信息技能应用比赛活动,信息化课题研究、论文专著撰写,信息化工作评估表彰等活动,丰富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形式和内容,促进广大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应用创新能力。
七是强化督促检查。把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教育目标考评指标体系,列入督导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标准;教体局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评估活动,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在干部任用、优秀教师名额分配、教师职称名额分配中对先进单位给予倾斜。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后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鹿邑县教体局 刘旭 王晨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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