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380号)要求,经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对2023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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