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美育工作综合改革,推动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推进全省高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二、评选时间
2024年5月中旬
三、参加对象
全省各高校
四、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四)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五)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八)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九)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二)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五、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六、报送要求
(一)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二)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人员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三)每校报送案例数量不超4个。每个案例负责人为1人,成员不超2人。
(四)各高校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查重报告、加盖学校公章的《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寄送至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一号楼303通识教育中心,备注:学校名称+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资料,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uyuan128629@163.com。各高校请于5月5日前完成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逾期不予接收。
广东工业大学联系人:孙恩乐、郭娜,020-37628060。
省教育厅联系人:康天东、徐源慧,020-37628026。
七、案例评选
广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案例将择优在广东省高校美育工作交流会进行展示,交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
2.案例报送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