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
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要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域特点,经研究,现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精神,对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申报。拟申报课程须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或土木建筑大类专业的课程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2门;
(二)2024年1月12日至28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在申报平台(网址:www.nveec.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书,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在平台确认提交后导出申报书并盖章扫描;
(三)2024年1月31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盖章扫描件、佐证材料、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信息表(附件)及公示证明电子文档(PDF格式),按要求发送至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秘书处邮箱;同时将申报书和信息表原件各3份邮寄至行指委秘书处;
(四)网上申报完成后,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将按照工作方案和要求组建专家组,对所收到的课程进行评审遴选,按分配限额择优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按期申报,过期视为放弃;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并视情况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
(三)电子材料按“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课程名称-学校名称”命名;纸质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文静、温欣。联系电话:010-58934652
邮箱:zjhzw2023@163.com。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院七号楼外112室。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代章)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