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鲁学位〔2024〕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以信函形式反映的以发件时间戳为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邮编:250002
电话:0531—51793790
附件:
山东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材料: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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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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