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高〔2023〕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14号),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市教委审核,现将批准的151项上海市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学校应将教育改革项目与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紧密结合,加强研究和实践,提早培育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的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应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为项目提供人员、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应于2024年12月底前统一组织总结和验收,项目验收材料及结果报送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23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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