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评审,确定了拟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联系处室: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571-88008990,电子邮箱:gdjyc@zjedu.gov.cn。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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