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4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中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利、义务;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难点问题,明确了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督促和评价制度。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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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4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中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利、义务;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难点问题,明确了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督促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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