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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3〕16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的函》(赣府函〔202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6014839;同时撤销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江西飞行学院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飞行器制造工程、物流工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休闲体育等5个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五、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设江西飞行学院有关情况说明的函》(赣府函〔2023〕66号)的有关举措,高质量推进学校建设发展。我部将适时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作为审批设立其他高等学校的重要参考。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夯实航空飞行类专业主体地位,加强师资队伍、专业平台与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江西省航空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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