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课程思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高校推荐、评审遴选等程序,拟认定首批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标杆院(系)100个、课程思政典型案例220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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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首批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标杆院(系)和典型案例拟认定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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