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2〕1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23〕21号)等文件,现定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对2023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入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如以个人名义对本公示持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12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地址:大沽路10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民办教育管理处;邮编:200003;电话:23117080;传真:2311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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