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辽宁省2023年度高等学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向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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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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