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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明确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广东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

《实施意见》要求,巩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发展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建成以学生学徒、技培生等政策为根部,以“新八级工”、企业自主评价等政策为腰部,以中华技能大奖、首席技师等政策为顶部的“广东技能树”,开创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工作崭新局面。

《实施意见》将近年来广东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行之有效的探索和特色做法纳入文件内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展现领军人才引领示范新作为。要求每年评聘选树一批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进一步强化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技能攻关等方面的引领示范。文件提出要支持领军人才及团队参与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并提升领军人才待遇水平。

建设高水平技能生态,培育技能促进产业发展新动能。建立以产业岗位标准为引领、以院校学生和教学资源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融合发展技能生态机制;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聚集上下游企业、院校、评价机构组建技能生态链,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在此基础上培育兼具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技能生态区。

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创新人力资源供给新模式。要求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鼓励企业依托技术技能岗位开展学徒制培养。支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吸纳毕业学年学生创新开展学生学徒培养,由技能生态链企业与学徒双方签订学生学徒培养协议,明确学生学徒在学徒工管理阶段,学徒培训、岗位历练、班别调配、岗位配置、工伤保护等比照企业同类正式员工一体化管理,确立学生学徒培养结束后面向技能生态链企业实现就业的目标导向。

深化多元化评价机制改革,释放技能人才制度新活力。推动企业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记者: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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