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3〕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于2023年10月开展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10月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地核查结果
对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等8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形(详见附件1)。
二、质量抽检结果
(一)对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单位南方医科大学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对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单位进行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3年10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结果
省科技厅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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