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31号),我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申报遴选工作。经组织专家评议,我厅拟认定广西大学等15所普通本科高校为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详见附件)。为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认定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个人的亲笔签名(我厅将予以严格保密)。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者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516,0771-5815187。邮箱:gxgjc@126.com。
附件: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拟认定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1月12日
附件
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拟认定结果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北部湾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
梧州学院
贺州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南宁学院
本文链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甄选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