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网信办,各省(部、厅)属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根据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举办第七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实施“校园好网民”培养计划,围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旋律,突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引领,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扩大高校网络文化影响力,不断强化守正创新,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活动主题
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福建省高校网络思政工作中心
四、活动对象
1.“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
2.“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高等院校教师群体。
五、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活动包括征集和遴选展示两个阶段。
六、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9类作品(详见附件1)。“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详见附件2)。作品可根据选题指南进行创作。所有作品需为2022年8月1日起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2.省级遴选展示阶段。2023年12月底至2024年1月15日,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在“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学校思政”、福建高校思政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组织开展本地本校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展示活动。
3.全国遴选展示阶段。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择优推荐部分作品参加全国相关展示活动。
七、奖项设置
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网信办将根据各地各校推荐情况,评选出各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八、作品推荐
省(部、厅)属高校参展作品直接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市属高校由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遴选报送。
九、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所有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所有作品须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4.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出版权,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将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的权利。
十、工作要求
各地网信、教育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积极推荐,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做好推荐作品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兰岚、黄薇,0591-87091525、87091471;
省高校网络思政工作中心:蒋钦文,0591-22867312,邮箱:fjgxwlszzx@163.com,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团委)。
附件:1.第七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
2.第七届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