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评审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16 号),经自主申报、分类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普通高校8所、用人单位2家、省级就业创业工作部门1个、社会服务机构1个(名单见附件)作为辽宁省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
电话:024-86602966
附件:2022—2023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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