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要求,为做好辽宁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辽宁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待国家计划确定后另行公示。
二、生源范围
1.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丹东市、北镇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满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凤城市、北镇市等地工作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
三、报考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或委托人)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的“出生地”为民族自治地方或户口在民族自治地方)和一份复印件、《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
2.汉族考生(或委托人)持户口本原件(在民族自治地方落户口3年以上)和一份复印件、单位在职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民族自治县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在职考生单位意见”需单位盖章,登记表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
3.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和一份复印件、学校在职证明、《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在职考生单位意见”需单位盖章,登记表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
四、时间和地点
报考资格审核时间:10月16日、17日的9:00-11:00、14:00-16:00。
报考资格审核地点:辽宁省教育厅622房间(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电话024-26901508)。
五、其他事宜
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将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