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3〕70号),决定开展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建设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0个左右,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每市最多可申报2个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国家级市域联合体直接认定为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且不占此次申报名额。
二、各市结合实际自愿申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申报书》(见附件),附佐证材料(不超过100页、50MB),于2023年10月1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送至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414室,电子版(扫描pdf和word)发至邮箱gxzcc00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邱建华,0771—581517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申报书
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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